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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网民朋友:
您好!欢迎在此就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咨询、提出您的建议,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投诉、举报、给我们反馈信息。我们保证对网民的个人信息保密。由于咨询的内容大多数涉及个人隐私,在回答问题时我们会屏蔽个人资料,只显示问题的主题和描述,所有问题都在本网站公开回答。对举报的事项,经调查确认属实,将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予以奖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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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咨询: |
准生证 |
| 提交时间: |
2008-8-13 17:41:00 |
| 咨询内容: |
请问我们是在厦门工作,户口在漳州,我爱人户口在桂林市,她是初婚,我是再婚,婚前我有一小孩,由男方扶养,这样回桂林市办准生证要准备什么材料,怎么申请呀,是申请一孩还是二孩呢?我们有领一孩申请表可以吗?速回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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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在线回复: |
应当申请办理《二孩生育证》,广西计划生育条例规定: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,应当在怀孕前,持下列证明材料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(镇)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,经乡(镇)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审查,并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,领取二孩生育证后,方可生育:(一)夫妻双方的户口簿、结婚证;(二)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(居)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和收养状况证明;(三)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可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。 |
| 回复时间: |
2008-8-13 18:35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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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咨询: |
如何办准生证 |
| 提交时间: |
2008-8-13 17:32:00 |
| 咨询内容: |
我是桂林市的,老公是外省的,他有离过婚,现在有一个女儿,女儿是跟他的.我们今年刚打结婚证,我是第一次结婚,想办理准生证,要如何办理.谢谢! |
| 在线回复: |
条例规定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,应当在怀孕前,持下列证明材料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(镇)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,经乡(镇)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审查,并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,领取二孩生育证后,方可生育:(一)夫妻双方的户口簿、结婚证;(二)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(居)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和收养状况证明;(三)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可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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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回复时间: |
2008-8-13 17:44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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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咨询: |
未婚证怎么办? |
| 提交时间: |
2008-8-13 17:01:00 |
| 咨询内容: |
你好!我户口和档案现在桂林人才交流中心,因为工作关系,我想将户口和档案转到南宁,南宁人才交流中心需要我提供婚姻情况证明,我想问下未婚证具体是怎么办的?
谢谢您的解答! |
| 在线回复: |
请咨询象山区人口计生局,电话:3823668 |
| 回复时间: |
2008-8-13 17:09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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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咨询: |
小孩一岁二个月了要上户口有没有问题? |
| 提交时间: |
2008-8-13 15:41:00 |
| 咨询内容: |
我和我先生户口都是桂林市集体户口都挂靠在桂林人才市场..小孩07年 7月出生到现在还没有上户口.现已办理了上环证,打算10月回桂林办理小孩户口.还能不能上户口啊???有没有问题啊? |
| 在线回复: |
请咨询象山区人口计生局,电话:3823668 |
| 回复时间: |
2008-8-13 16:40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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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咨询: |
办准生证 |
| 提交时间: |
2008-8-13 10:52:00 |
| 咨询内容: |
请问我是在南宁工作,户口在临桂六塘,我爱人户口在南宁上林,我是初婚,她是再婚,婚前她有一小孩,由男方扶养,这样回临桂办准生证要准备什么材料,怎么申请呀,是申请一孩还是二孩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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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在线回复: |
你们应该申请办理《二孩生育证》。根据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规定:“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,应当在怀孕前,持下列证明材料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(镇)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,经乡(镇)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审查,并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,领取二孩生育证后,方可生育:(一)夫妻双方的户口簿、结婚证;(二)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(居)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和收养状况证明;(三)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可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。”,因此,你们应该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《二孩生育证》。 |
| 回复时间: |
2008-8-13 15:32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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